Chinawine Corporation Limited(「本公司」)致力於維護反洗錢(「AML」)合規的最高標準。我們的承諾延伸至遵守全球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,以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。本「反洗錢政策」概述本公司在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方面的責任,包括識別實益所有人、禁運政策、記錄保存、報告可疑活動及訓練。本政策也針對與受制裁國家相關的最新發展。
本政策適用於所有員工、承包商和代表公司行事的第三方。此處列出的標準是基於適用法律和法規要求的最低要求。
本反洗錢政策的目標如下:
根據 2006 年《反洗錢法》的規定,本公司有責任確保其在英國、以色列及國外的下屬企業、分公司、子公司及聯營公司依據本法履行其法律義務。如果當地法規比本政策更嚴格,則必須採用更嚴格的標準。如果任何適用的法律與本政策有所衝突,公司實體的相關對應單位必須與當地法律部門協商解決衝突。如果由於當地法律或非法律原因,本「政策」的最低要求無法適用於特定國家/地區,則「公司」將不與該國/地區建立業務關係、繼續業務關係或進行交易。對於在此類國家/地區的現有業務關係,本公司將確保終止該關係,而不考慮其他合約或法律義務。
洗錢涉及參與旨在隱瞞或掩飾從非法活動(如欺詐、貪污、有組織犯罪或恐怖主義)中獲得的資金的性質或來源的交易。洗錢的上游犯罪由當地法律決定。洗錢過程通常包括以下階段:
這些階段並非一成不變,而且可以重疊。金融機構可以在洗錢過程中的任何階段被利用。
作為「公司」反洗錢政策的一部分,我們已制定程序,在所有客戶以承包商身份收取支付佣金之前,核實其身份。在為個別客戶開立承包商帳戶之前,本公司將進行 KYC(認識您的客戶)程序,並要求客戶提供令人滿意的證明文件:
在未進行加強盡職審查的情況下,本公司不會開立帳戶、接受來自個人、實體或高風險客戶(在洗錢或恐怖融資方面)的資金或證券。我們將針對這些潛在客戶進行文件齊全的盡職審查。
本公司亦將持續監控並遵守最新的制裁名單,以確保遵守相關機關所實施的制裁。來自受制裁國家或制裁名單上所列個人/實體的客戶和交易將受到嚴格的盡職審查,必要時可能會被拒絕。
目前,受制裁國家名單包括阿富汗、布隆迪、中非共和國、剛果共和國、古巴、克里米亞、剛果民主共和國、厄立特里亞、幾內亞、幾內亞比索、伊朗、伊拉克、老撾、利比里亞、利比亞、緬甸、北朝鮮、巴布亞新幾內亞、索馬里、南蘇丹、蘇丹、敘利亞、瓦努阿圖、委內瑞拉、也門、津巴布韋。
本「反洗錢政策」將定期審查與更新,以反映法規的變更、產業最佳實務,以及反洗錢與制裁合規的演變。所有員工和相關方均有責任維護本政策並遵守反洗錢法律。否則可能導致紀律處分、法律後果,或終止與違規客戶或實體的關係。